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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防空法明确规定了,在校学生、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事业组织人员和其他人员,都要由教育部门、人防主管部门以及所在单位和基层政府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教育。我们以前强调了在校学生的教育,而忽视了社会的公众教育,使人民防空教育出现了许多空白点,导致人防受训率极低,不仅不利于国民素质的提高,且更不适应未来高技术战争的需要。事实上国外民防教育是全民性的,如瑞士要求20~65岁的公民都有民防义务,都要接受民防教育或参加民防队组织,像瑞士民防队员达52万之多,约占全国人口的10%。韩国规定,17~50岁男性公民都要接受民防训练。国外在全民接受教育的同时,还拓宽了民防教育的内容和内涵,使民防走向多元化。防自然灾害、防工业事故、防火防毒、防恐怖活动及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防战争空袭有机结合,使民防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广义民防。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飞速发展,每一项新技术成果的出现,都往往同时潜伏着新的危险。有了车可能撞车,有了船可能翻船,有了计算机网络可能有“黑客”侵蚀,有了巡航导弹就有可能引发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……。总之,“水可以浮舟,水可以覆舟”,科技是帮忙还是帮倒忙,关键是看你有没有驾驭它的能力。现代战争,由于高科技的介入,陆海空天电五维一体,基本上没有前方后方之分。要求人人都要掌握一定的防空技能,就显得尤为重要。通过普及人防知识,人民群众懂得了“核生化”武器的杀伤特点,了解了现代高技术局部战争空袭的基本特征,学会了起码的自防自救、互消互救等技能,对经受战争磨难有了一些必要的心理准备,一旦有战争发生,就能作出正确判断,充分利用人防工事和设备,达到个人及目标防护之目的。所以,人防宣传要做到家喻户晓,人防教育要做到普地开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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